ICS备案号: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农 业 行 业 标 准NYNY 525-20××有 机 肥 料Organic Fertilizer(送审稿)(本稿完成日期:2010 年 9 月)××××-××-××发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发布前 言本标准第 4 章中 4
4、第 6 章、第 7 章中 7
2 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是对 NY 525-2002《有机肥料》的修订
本标准与 NY 525-2002 的主要差异是:——修订重金属的限量指标:总砷(As)(以烘干基计)/(mg/kg)≤15、总汞(Hg)(以烘干基计)/(mg/kg)≤2、总铅(Pb)(以烘干基计)/(mg/kg)≤50、总镉(Cd)(以烘干基计)/(mg/kg)≤3、总铬(Cr)(以烘干基计)/(mg/kg)≤150;——修订有机肥料的技术指标: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30 修改为≥45、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4
0 修改为≥5
0、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20 修改为≤30、酸碱度(pH)由 5
0 修改为 5
5;——大肠杆菌值指标修改为粪大肠菌群数指标;——有机质含量测定方法进行了修改,增加了校正系数 1
5;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南京农业大学、安徽省土壤肥料总站、吉林省土壤肥料总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崔勇、杨帆、李荣、沈其荣、褚敬东、李萱、黄发兰、孙钊、董燕、段英华
本标准替代 NY 525-2002
NY 525-2002 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NY 525-2002
有机肥料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有机肥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