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白寨镇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各村、驻镇各站所、各企业: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镇拥有和谐的消防环境,经研究,现将《白寨镇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1 年 11 月 2 日白寨镇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为认真汲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推动我镇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自 2011 年 10月 10 日至 2012 年 2 月 29 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市政府领导进一步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等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公众自防自救能力,构筑和谐消防环境。二、排查整治的内容1、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情况必查,未办理的督促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移交公安消防机构处理。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查,凡是发现营业期间锁闭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的,责令立即改正。3、违法储存、使用、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违章进行电焊作业等情况必查,一经发现,责令立即改正并移交公安派出所予以拘留。4、灭火器材配备及维护管理情况必查。不符合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5、经营、生产、储存场所人员留宿情况必查,违反规定留宿的,责令立即改正。6、消防安全提示牌悬挂情况必查,未悬挂的,督促其悬挂。7、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情况必查,未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责令限期培训。三、工作步骤此次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各村、驻镇站所、各企业为责任单位组织实施。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实效。(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 年 10 月 10 日至 11 月 10日)。各村、各单位要按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结合本单位火灾形势和消防工作突出问题,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派出所要召集下属企业负责人和企业法人代表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督促下属企业抓好相关工作落实。(二)排查整治阶段(2011 年 11 月 11 日至 2012 年 2月 5 日)。各村、各单位要组织对本辖区范围内拉网式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