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制作施工工艺标准1.0.1.1 适用范围 当前,建筑钢结构在我国得到蓬勃的发展,为了适应建筑铒结构发展的需要,确保工程质量,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宝全适用,制定本施工工艺标准
本施工工艺标准适用于建筑钢结构的加工制作
1.O.1.2 编制参考标准及规范 (1)《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 99—1998 (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 (3)《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 81—2002 (4)《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JC82—91 1.0.2 术语符号 1.O.2.1 术语 (1)设计文件:设计图纸、施工技术要求和设计变更文件等的统称
(2)材质证明书:由钢材生产部门或销售单位委托有资质的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某批钢材质量的证明文件
(3)零件:组成部件或构件的最小单元,如腹板、翼缘板、连接板、节点板、加劲肋等 (4)部件:由若干零件组成的单元,如焊接 H 形钢、牛腿等
(5)构件:由若干零件、部件组成的钢结构基本单元,如梁、柱、支撑等
(6)抗滑移系数:高强度螺栓连接中,使连接件摩擦面产生滑动时的外力与垂直于摩擦面的高强度螺栓预拉力之和的比值
(7)预拼装:为检验构件是否满足安装质量要求而在安装前进行的拼装
(8)放样:按照技术部门审核过的施工详图,以 1:1 的比例在样板台上划出实样,求出实长,根据实长制成样板
(9)号料:以样板为依据,在原材料上划出实样,并打上各种加工记号
1.O.2.2 符号采用国家通用符号
1.O.3 基本规定 1.0.3.1 钢结构工程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钢结构工程施工资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及检验制度,施工现场应有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
1.0.3.2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