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VIP免费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_第1页
1/9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_第2页
2/9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_第3页
3/9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监督管理,维护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授权,对保险公司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中国保监会的派出机构在中国保监会授权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保险公司,是指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本规定所称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是指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保险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业部、营销服务部以及电话营销中心、客户服务中心等专属机构。专属机构的设立和管理办法,由中国保监会另行规定。本规定所称保险机构,是指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分公司,是指保险公司依法设立的以分公司命名的分支机构。本规定所称省级分公司,是指保险公司在每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分公司中,对保险公司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业务和机构履行统一管理职能的分公司。第二章保险机构 第一节 法人机构设立第五条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二)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保险业发展战略;(三)有利于保险业的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第六条 筹建保险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向中国保监会提出筹建申请: (一)具有合格投资者,股权结构合理;(二)主要投资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 3 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三)符合《保险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草案;(四)拟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拟注册资本应当为实缴货币资本,且投资人同意出资或者认购股份;(五)设立保险公司具有可行性;(六)具有明确的业务范围、发展规划、经营策略、组织机构框架、风险控制体系规划;(七)拟任董事长、总经理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有能履行职责的筹建负责人; (八)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七条 申请筹建保险公司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三份:(一)设立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保险公司的名称、拟注册资本情况等; (二)设立保险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业务范围、发展规划、公司章程草案、经营策略、组...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