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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公司缴纳增值税的政策规定提问:我们有一建筑公司,资质二级,以往每年完成产值3 个亿左右,是一般纳税人
还有一个劳务公司,没有业务,小规模纳税人
现在营改增开始后,我们建筑公司有了新项目,其中人工费是承包给劳务公司去代开专票给建筑公司抵扣税金,还是去联系别的劳务派遣公司给开专票好呢
我们劳务公司要是变成一般纳税人的话,没有进项,只有销项,专票开给建筑公司倒是可以抵扣,但是横向看税负还是增加了
回复:一般纳税人劳务派遣公司适用6%增值税税率或者适用5%征收率;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征收率;建议贵公司从整体税负 (两个公司) 和企业利润 (主要是劳务公司)的角度综合计算筹划
政策依据:1、依据(财税【 2016】47 号)经研究,现将营改增试点期间劳务派遣服务等政策补充通知如下:一、劳务派遣服务政策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 2016〕36 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 2016〕36 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