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大型户外广告整治方案与大型挡土墙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汇编大型户外广告整治方案为法律规范城区大型户外广告秩序,营造整齐、美观、法律规范的大型户外广告形象,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管理工作部署,本着“规划优先、合理适量、美观法律规范、尊重历史”的原则,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整治范围及标准(一)整治范围:包括城区道路两侧、公园绿地内以及利用建筑外立面、立交桥等设置的平面广告、液晶显示屏广告、塔柱式广告等。经初步调查摸底,共涉及 25 块(详见附表 1),其中先前与有关单位签订协议的 13 块,未签订协议的 6 块,无法取得联系的 4 块,取得联系暂未提供协议的 2 块。(二)整治标准:严格执行《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市城乡规划条例》,针对石市相关法律法规,根据“科学布置、标准统一、设置法律规范、外形美观”的标准对大型户外广告进行整治,推行大型户外广告有偿使用权制度,促进大型户外广告规划更加科学、手续更加法律规范、收费更加合理、设置更加美观,营造洁净、整齐、法律规范的城市形象。二、实施步骤大型户外广告整治共分为三个步骤,自 20**年 8 月 20 日开始,至20**年 9 月 30 日结束。(一)前期准备阶段(8 月 20 日至 8 月 25 日)城管大队负责:第 1 页 共 14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详细调查摸底,摸清设置位置、审批手续、协议年限、产权归属等情况。2、与各大型户外广告产权人进行走访或约谈,详细说明此次整治的意义、内容、标准、措施等,对明确表示拒不签订出让协议的,告知其违法事项及后果,督促产权人签订大型户外广告位出让协议。办公室负责:充分借鉴先进地区大型户外广告位出让的好经验、好做法,拟定我市《城区户外广告位使用权出让协议》,规定产权人在缴费、管理、维护、公益广告设置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报局领导审议。(二)具体操作阶段(8 月 25 日至 9 月 25 日)城管大队负责:与各大型户外广告产权人重新签订广告位有偿使用协议,明确规定产权人的责任和义务,根据其广告位实际广告收益(扣除维护、电费等成本)的 15%-20%征收广告位有偿使用费,交费日期截止为 8 月 31 日。并自 9 月 10 日起至 10 月 20 日,重要节点及创园路线两侧的大型户外广告全部更换为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宣传标语(宣传画)。对拒不重新签订协议的,依据《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