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大气环境质量专项整治方案与大田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方案汇编大气环境质量专项整治方案一、行动时间XX 年 11 月 15 日-12 月 15 日二、行动内容(一)再次进行全面排查
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我街道所有可能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排查
主要包括:1.化工、医药、铸造、建材等重点行业,环境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企业
2.集中饮用水源地及主要河流沿线排污企业
3.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构成威胁的危险废物和固废堆放场所
4.生产、销售和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
5.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噪声源和“十五小”、“新六小”企业
6.近年来发生环境违法案件的行业或区域
上述工作于 XX 年 11 月 18 日前完成
完成后,及时上报街道办环保所,由环保所进行汇总整理,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内容
(二)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
对排查出来的污染点,落实严格的网格化管理,不留死角、杜绝盲区
即对每个污染点,所在村(居)要安排人员进行监督排查,企业要安排专人负责污染治理工作,每一个污染点都要建立监管、整治工作档案,何人何时入点检查、检查发现了什么问题、谁负责整改、整改效果如何等,都要详细记录在案
(三)彻底整治
1.对辖区内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十五小”、“新六小”企业和国家 XX 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明确时限的淘汰类重污染项目,以第 1 页 共 10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及工业落后、污染严重、无环保、无环评手续的小型企业、作坊、摊点,严格根据“拆除设备、清除原料、断水断电、吊销执照、严禁反弹”的标准,彻底予以取缔
2.对手续齐全但超标排放的污染企业,要全面整治并给予高限处罚,实现稳定达标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生产
严格法律规范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脱硫、脱硝、除尘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绝不允许有环保设施不运行、恶意偷排偷放等行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