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与创新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与创新发展,是当今全世界的一个大课题,也是我国文化领域的一个大课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多年前就制定了《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与《世界非物质遗产名录》,采取各国申报制、经审议批准后正式列入《名录》,予以保护。我国国家文化部也在近年出台了《国家级文化遗产名录》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省、市、自治区与各地市,也相继出台了相配套的两个《名录》,采取层层申报、层层审议批准后列入名录的国家级、省市自治区级、地市级的两大文化遗产,予进保护。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应从以下三大理论层面予以解读与把握――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与传承保护的意义文化,是一个内涵十分丰富的大概念,“广义指人类在社会实践过程中所获得的物质、精神的生产能力和创造的物质、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指精神生产能力和精神产品,包括一切社会意识形式: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社会意识形态。有时又专指教育、科学'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方面的知识与设施。”①而用英国 18 世纪人类学家泰勒对“文化”所下的定义,则是:“所谓文化或文明乃是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以及包括作为社会成员的个人而获得的其他任何能力'习惯在内的一种综合体。”② 20 世纪美国文化学家克鲁伯与克拉克洪则认为:“文化是包括各种外显或内隐的行为模式,通过符号的运用使人们习得并传授,并构成了人类群体的显著成就;文化的基本核心是历史上经过选择的价值体系;文化既是人类活动的产物,又是限制人类进一步活动的因素。”③非物质文化,是文化中的一部分,指由人们口头传承的、没有物质载体的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历史上遗留下来的精神财富,它也是整个人类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重要价值就在于:它既是一个民族文化的凝聚与精神的结晶,也是一个民族的智慧之光与智力之本。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十分丰厚,它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影响深远,是民族的瑰宝与国家的骄傲,既向世界显示其曾经的辉煌,也向世人昭示其现在的伟大。文化的传承、演变、发展,有一个进化—播化—涵化的复杂过程。所谓“进化”,是指文化的发展过程是持续性的、有阶段性;所谓“播化”,是指文化现象是通过人们的交往与联系,如商业、战争、迁徙等途径传播开来;所谓“涵化”,是指外来文化的进入,引起本土文化的抵制,两种文化互相碰撞、交叉、磨合、渗透、融合。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因其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