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完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机制的体会思考 建立四项机制不断提升监管水平 我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颁布已有十年,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基本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作为基层实践者,深刻地体会到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机制的必要性,在长期的实际工作中,对如何有效地运用监管手段,推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有如下几点体会和思考。 一、建立登记年审与日常管理并举机制,扩充登记监督管理内涵。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是一项行政审批事项,具有法律强制性,日常管理具有经常性、普遍性的特点,两者应互为补充,相互促进。为进一步推进登记管理,要用登记核准的手段实现对事业单位的管理,充分执行《条例》,对登记内容包括机构编制管理内容按法定程序进行规范和界定。一是有机结合登记和管理。将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融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通过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手册》进行年检标识制度等使日常事业机构编制管理的各要素与法人登记内容的各要素统一起来。通过管理手段和登记手段,解决好行政管理中相对存在的随意性,增强登记管理法律强制性,始终贯彻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指导思想。二是完善事业单位法人预先核准制度。对新组建的事业机构,由登记管理相关部门预先核准法人登记,作为核准合法运行的首要法律依据,直接进入法制化管理程序,免除有关繁琐的行政管理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实施登记内容变更报告制度。凡涉及登记注册内容的变更,特别是对机构名称、业务范围、人员编制增减、办公地址等,事业单位法人及其主管部门应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使登记机关提前介入事业单位法人变更过程之中,运用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的法制手段规范事业单位变更活动。做到登记管理工作及时、准确、规范。 二、建立信用评级与年审评级并用机制,提升运行效能监管水平。事业单位法人一年运行情况如何,怎样评价其效能,第 1 页 共 3 页这是登记管理机关的一项经常性监管任务,原来主要以年度报告为手段进行,我们发现年度报告容易流于形式,难以发挥其监督管理的实际效果,应建立绩效挂钩、社会评价、动态管理的监管机制。一是实行综合考核考评。将年度报告与年度绩效挂钩,评定年审等级,将年度报告与年度目标考核结合,突出年度绩效,进行积分评级,给予优、良、合格、待合格评定。二是进行社会评价。由登记管理机关发起,法人代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评审小组,成立事业法人协会,根据事业单位法人执行《条例》的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