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税收自查提纲 一、营业税(一)保费收入1
冲减保费收入问题
利用假退保、虚假批单退费等形式,冲减保费收入,套取的资金用于向保险代理人支付手续费、向经纪公司支付经纪费、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支付折扣、好处费,造成少缴营业税
不计收入和不按时结转收入问题
(1)取得保费收入不入账,或按扣除手续费、保险费回扣后的净保费入账
(2)预收保费长期挂往来账
已收到保费,但长期挂账,不结转收入或不按规定时限结转保费收入
(3)非免税险种做免税处理,未申报缴纳营业税
(4)免税险种在没有取得正式批文前,自行视为免税险种,未申报缴纳营业税
(二)其他收入1
为职工提供住房贷款,收取的贷款利息收入,未申报缴纳营业税
开展以储金利息作为保费收入的储金业务,未按规定将利息结转保费收入,未申报缴纳营业税
“保单抵押贷款”的利息收入,未申报缴纳营业税
金融商品买卖的差价收入核算不正确(不能扣除金融商品买卖的交易税费),造成少申报缴纳营业税
(三)营业外收入1
取得营销员的培训费收入,未计入收入,未申报缴纳营业税
销售各种保险业务用单证直接冲减营业费用,未计入收入,未申报缴纳营业税
营销礼品销售给营销员取得收入冲减营业费用,未计入收入,未申报缴纳营业税
(四)代扣代缴营业税1
支付给保险代理个人(非雇佣个人)的代理手续费,未按规定代扣代缴营业税
部分地区的保险公司支付给营销员佣金,未按规定代扣代缴营业税
部分营销员的佣金收入,未合并计算代扣代缴的营业税
二、企业所得税(一)收入内容参见营业税
利用假退保、虚假批单退费等形式,冲减保费收入,用于支付手续费、经纪费,有合法票据、在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内,可以据实税前扣除,否则不允许税前扣除,应进行纳税调整
(二)成本费用1
赔付成本的检查在理赔业务中,通过代理机构(汽车修理厂等)从理赔支出中虚列费用,加大赔付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