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医院管理综合评价细则(药事管理 60 分) 评 价 项 目 及 指 标分值评 价 要 点判定方法得分一、执行药事法规5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1221、查阅医院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相关文件、学习记录等2、现场考核药剂科主任、专业组长、药学人员是否知晓该几项法律法规3、检查药学部门和全院临床用药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情况,有无违法违规行为缺一项扣 1 分一人回答不全扣 0.5 分有违法违规行为该大项不得分二、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101、药学部门布局、设施和工作流程合理,管理规范,能为患者提供安全、及时、有效的药学服务2、建立临床药师制,不使用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药学技术工作212231、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人员组成合理,职责明确;根据医院用药特点,制订医院用药规章制度和药品目录。查看相关文件和工作制度2、定期召开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并有记录3、独立设置中、西药门诊药房、急诊药房、病房药房、药库,布局、设施和工作流程合理,管理规范,能为患者提供安全、及时、有效的药学服务;药品储存、准备和配发环境安全、整洁4、门诊设用药咨询室或咨询台,为患者提供咨询服务,并有咨询记录现场查看,随机测评咨询人员的专业水平有经资质认定的专职药师从事临床药学工作,不使用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药学技术工作核查是否有专职药师从事临床药学工作,药事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缺一项扣 0.5 分查看相关记录,做不到不得分现场查看,缺项或布局不合理一处扣 0.5 分未设用药咨询室或咨询台不得分,回答问题不准确扣 1 分,记录不完整扣 0.5 分无专职临床药师、发现非药学人员从事药学工作均不得分河南省医院管理综合评价细则(药事管理 60 分)评 价 项 目 及 指 标分值评 价 要 点判定方法得分三、药学管理质量351、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管理工作模式,制定、落实药事质量管理规范、考核办法并持续改进2、不使用无批号、过期、变质、失效药品,不生产、销售、使用未经批准的制剂3、建立突发事件药品供应与药事管理机制12211、普通、急诊、儿科、麻醉、精神药品处方格式、颜色等符合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标准核查各种处方的格式和颜色2、按照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药品。同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