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农业信息中心制度体系信息中心机房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金华市农业局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机房由信息中心负责管理。为保证机房内的所有设备(包括主机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等)的正常运转,规范机房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由信息中心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第二节机房出入管理规定第三条信息中心机房是重要的数据和服务中心,未经许可,任何人员不得出入。第四条进入机房人员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第五条如果使用门禁卡管理系统,应遵循以下管理规定:一.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如需要机房门禁卡,须填写《机房门禁卡申请表》(附件一),包括有效期限、申请权限和申请事由等内容,由信息中心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由机房门禁系统管理人员进行权限设置。二.磁卡的发放范围是:信息中心机房运行维护人员、网络管理员和其他相关系统运行技术人员。三.机房门禁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有遗失,应立即上报信息中心办公室。四.持有门禁卡的人员如需延长门禁卡的使用期限,应在到期前及时提出申请,并由信息中心办公室进行审核。五.机房门禁系统管理人员应定期审阅机房出入授权列表,确保只有经过合理授权的人员方可通过门禁系统进出机房。有关人员确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在到期前及时提出申请。六.机房门禁系统的访问记录应存入磁盘不得删除,并每隔三个月对所有的门禁系统数据进行离线存储。第六条机房钥匙的管理,应遵循以下管理规定:一.机房钥匙一套由信息中心值班人员保存,其余钥匙由信息中心办公室统一保管,如果特殊情况需使用时须严格登记。第1页,共8页金华市农业信息中心制度体系二.钥匙保管人不允许私配机房钥匙。三.无关人员不得借用机房钥匙。四.机房钥匙一旦遗失必须立即向信息中心负责人报备。第七条任何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均需填写《机房出入登记表》(附件二),登记随身携带的物品,经机房值班人员认真检查核对后,在值班人员陪同下进入机房。第八条信息中心员工确因工作需要带领外单位人员进入机房时,须提前填写《外单位人员机房出入申请表》(附件三),经信息中心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在信息中心人员陪同下进入机房。申请表由信息中心办公室存档保管。第九条进入机房人员应自觉遵守机房内各项管理规定,服从机房值班人员的管理,出入应更换鞋套,保持机房内安静、整洁。工作完毕后应及时离开。第十条所有人员离开机房时应主动接受值班人员的检查,并做好登记工作。第十一条为了保证机房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安全,未经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引领无关人员参观机房。第十二条信息中心负责人应定期(至少每三个月)对《机房出入登记表》、《外单位人员机房出入申请表》进行审阅,确保所有访问机房的人员均已通过授权。第三节机房卫生规定第十三条机房管理人员需要定期对机房进行打扫,保证机房内环境、设备的清洁。第十四条任何人不得将食物或饮料带入机房,任何人不得在机房内吃东西、吸烟、吐痰。第十五条进入机房人员在工作完毕后,应自觉将所带纸张等废弃物品带走。第四节机房设备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机房管理人员应使用设备管理软件或电子表格对机房内设备做好登记,记录现有设备的型号、配置、位置、状态等信息,以便跟踪设备变化。第十七条机房管理人员对机房设备的操作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第十八条非机房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对机房设备进行操作。第十九条机房内的供电系统、消防系统、机房监控系统、空调系统等设备应制定相关的维护保养计划,机房管理人员须按计划进行检查和维护。第二十条机房内主机等设备的维修,必须做好故障维修登记。第二十一条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搬运必须通过信息中心负责人审批并持有正式的审批文件方可进入或搬离计算机机房。第2页,共8页金华市农业信息中心制度体系第五节值班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信息中心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人对机房进行值班和巡检。第二十三条值班人员应每日做好系统运行和机房安全工作,检查空调、UPS、温湿度、消防等设备的完好性,并将检查结果记录于《机房运行日志》(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