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规章制度之三公司劳动规章制度第1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公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等权利
第一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第4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2)全体管理人员及计时制工人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打卡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每月底统计汇总考勤后交由员工签字确认;(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4)计件制工人考勤可由部门管理人员用考勤表负责登记,员工签字确认后于工资结算日一起送交财务科审核;(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并附上相关证明,在情势紧急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尔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6)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7)请病假必须有医师诊断证明,请病假期限审批权限规定:病假两日内报请部门主管同意;病假三日以上五日以内报请厂长同意;请病假五日以上报请总经理同意;(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三十天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5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的正常调动和合理的工作安排;(3)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