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气排球比赛规则一、场区选择及交换、比赛间断(一)每一局和第三局(决胜局)比赛前,由第一裁判员召集双方队长抽签并选择场区,接发球或发球权。第一局前有 5 分钟的准备活动。(二)第一局及第二局间休息 3 分钟,第二局及第三局间休息 5 分钟。局间休息时队员须离开场区接收教练员的指导。(三)决胜局某队先得 8 分时,两参赛队交换场区,不得进行指导和休息交换场区后原场上位置不变。二、队员场上位置(一)场上每个队必须始终保留五名队员进行比赛。(二)双方场上队员位置分布为前排三名,后排二名。前排左边为 4 号,中间为 3 号,右边为 2 号位。后排左边为 5 号位,右边为 1 号位。(三)在每一局开始前,上场队员的位置可重新安排。三、暂停(一)在比赛中只有死球时,教练员或场上队长才可向裁判员请求暂停,裁判员鸣哨准予暂停。每局比赛中,每个队可请求两次暂停,每次暂停时间位30 秒钟。(二)暂停时队员必须离开场区接受教练员的指导。四、换人(一)每局比赛每队允许换五人次(一上一下为一人次),可以同时替换一人或多人。换人时不得进行指导。2/6(二)每局开始上场阵容的队员在同一局中可以退出比赛和再次上场各一次,而且只能回到原阵容的位置上。(三)每局比赛中每位替补队员只能上场比赛一次,替换该局开始上场队员,而且该替补队只能由被他替换下场的队员来替换。五、比赛成绩的计算(一)比赛采用三局两胜每球得分制。(二)非决胜局先得 21 分为胜一局,决胜局先得 15 分为胜一场。(三)无正当理由迟到 15 分钟以上的参赛队应判为弃权,对方应判以每局 21:0 的比分和 2:0 的得分获胜。比赛行为一、发球(一)比赛开始:裁判员鸣哨允许发球后,发球队员才能击球。(二)发球时,球只能被抛起或撤离手一次,但拍球或在手中移动是允许的。(三)发球员必须在端线后的发球区发球,发球击球时不得踏及场区(包括端线和发球区场区内,击球后可落在场内。(四)第一局和决胜局经抽签后由取得发球权的参赛队 1 号位队员先发球;第二局由对方 1 号位队员发球。五)发球胜一球或接发球取得发球权时,该队队员必须按顺时针方向轮转一个位置。如没有按发球次序轮转发球,则为轮转错误被判罚失分,判罚后立即纠正,并转由对方发球。(六)发球队员必须在第一裁判员鸣哨后 8 秒钟内将球发出。球被抛起或撤离手后,发球队员未击球,并使球落地,应判发球犯规。3/6(七)发球方的队员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