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学年学生心理素质测评方案学生心理素质测评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心理素质测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教育的实际,特制定如下细则: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实施学生心理素质测评的指导思想是:按照整体构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心理素质测评体系的要求,以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合作交流与探索实践、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学校评价为主体,以专业支撑与制度建设为保障,采取多元化的测试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心理素质状况,推进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在心理素质测试中要坚持如下原则:(一)导向性原则充分发挥测评的教育和导向功能,测试的内容、标准、方法等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有利于学生了解自己,发现发展潜能;有利于教师转变1教育观念和教育教学行为;有利于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工作;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二)发展性原则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既要看到学生现有的发展水平,更要发现潜在的发展可能性;既要重视结果,更要重视发展和变化的过程。(三)可行性原则制定的测评实施方案、实施方法力求灵活、简便易行,避免繁琐和形式化。二、测试内容与方法(一)测试内容。包括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合作交流与探索实践、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几个方面的内容。(二)测试方法1.学生自评。学生根据本人平时表现,依据心理素质测评各维度的要求,确定自评等级。2.学生互评。根据学生在学校的表现,依据心理素质测评各维度的相关要求,学生互相提供相关证据,确定评价等级。3.教师评价由班主任、科任教师组成。在学生自评、互评和家长评价的基础上,班级评价小组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观察、访谈和2调阅学生的成长记录等方法,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对学生的心理素质测评应从学生的整体表现入手,将日常的片断事实和记录作为评价依据应慎重,避免以偏概全。对于评价小组成员之间的分歧,要通过集体研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价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研究决定。如对学生最后的评价结果与学生的实际表现明显不符,经班级评价小组审核,可以进行调整。学生心理素质测评要建立记录档案,要如实填写《学生素质发展评价表》。测评结果报学校测评委员会审核认定。(四)测评次数。学生综心理素质测评分为学期评价、学年评价。(五)测评结果。心理素质测评结果包括等级测评和综合评语两个部分。1.等级测评等级测评只对学生心理素质的五个维度进行测评,不再对各维度加权出总等级。学期等级。每学期从6个测评维度所包含的3要素及其关键表现入手,通过整体判断对各维度给出一个等级,以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呈现。2.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心理素质进行整体描述,尤其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教师测评小组负责将学生心理素质测评等级和综合评语填入《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单》。《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单》由学校统一编制,是证明学生综合素质情况的重要材料。三、组织机构学校成立校学生心理素质测评委员会,由校长、教师和家长代表组成,负责本校的测评工作。各学校测评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名单要提前向全校公示。其主要职责是:(一)落实区级实施方案,制定学校测评的实施细则,明确测评程序;(二)认定班级测评小组成员;(三)负责对班级测评小组的培训;(四)组织并监督测评工作,对测评结果进行确认,对测评中出现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班级成立测评小组,具体负责班级的心理素4质测评工作。班级测评小组由学校测评委员会提名成立,成员由班主任、科任教师代表组成。评价小组成员不少于2人。小组成员为学生授课时间不能少于1个学期,且对该班学生比较熟悉和了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品质。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组织实施对所分管班级学生的测评工作及测评结果的合成;2.为学生做出综合评语;3.填写《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