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 1、水泥的检验与审批 (1)进场前应由承包人递交产品出厂合格证及试(化)验报告,由试验监理工程师经抽检合格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场。 (2)承包人材料员对每批入场的水泥,应对出厂日期、品种标号、生产日期及货批号检查,与合同要求及实物相符,经现场监理复核无误,方可卸车入库,否则承包人应拒收。 (3)对进场的水泥按规定批量抽样试验(按有关规范、频率进行);存放时间超过 3 个月的水泥,重新抽检,合格后才能使用。 (4)一个工程项目中,只用一种类型的水泥,并产自同一生产厂家。 (5)水泥库房应有严密有效的防漏雨的隔潮措施,不得超高堆放、水泥装、运、卸严防离析污染混杂,库房内严禁不同类、不同标、不同厂的水泥混杂堆放;库房内根据实际施工进度应备有足够数量的水泥,以保证正常施工。 2、细集料的检验与审批 (1)承包人料场须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才可选定为本工程料场。 (2)材料入场后,承包人必须按批量频率再度采样试验,以证明该批材料与产地一致符合标准,并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使用。 3、钢筋的检验与审批 (1)钢筋应具有出厂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对桥涵所用的钢筋必须抽取试样做力学性能试验(冷拉、冷弯及可焊性试验),对不合格钢筋和加工制作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坚决不许使用,并限期清除出场。 (2)预制构件的吊环,应采用未经冷拉的 I 级热轧钢筋制作。 (3)防护与储存 钢筋应储存在高于地面的平台垫木或其他支承垫物上,尽力使其不受机械操作和不暴露在可使钢筋生锈(如日晒雨淋、潮湿、有害化学气体的污染等)的环境中,以免生锈。堆放时必须将钢筋理顺,不得互相缠绕,按不同钢种、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分别堆放,不得混杂,并设明显标志,以利取用。 4、机械设备的检查与审批 (1)承包人应根据投标承诺并结合工程进度,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进场机械设备详细报表,包括机械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功率、出厂日期、生产厂家、数量、何日从何地运来(或购送)及完好状况等:监理工程师应按报表深入施工现场对对承包人进场机械设备逐日清点对照,审查承包人设备类型是否齐全、配套、完整,进场日期是否真实并满足合同要求。 (2)监理工程师如发现承包人机械设备报表与实物不符,特别是缺少直接用于关键工序施工机械设备,如钻机、搅拌站、铲车、备用发电设备等,应查明原因,立刻通知承包人,限期运到工地,逐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