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研[2008]5 号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特殊贡献奖评选办法(试行)各相关单位: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和奖励在某些方面有突出成绩或成就的研究生,根据国家教育部及财政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评选范围我校取得正式研究生学籍,入学学习期满一年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评选基本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
(二)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积极创新,成绩优良
(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纪守法,热爱劳动,勤俭节约
(四)评选时应完成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中所规定的应完成的内容
(五)凡本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各类奖学金的参评资格:1
违反国法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者;2
道德败坏,经查属实者;3
课程有补考科目者;4
考试舞弊者;5
未经批准,开学不按时报到注册或提前离校者;6
不按规定缴纳学费者;7
毕业延期期间者
三、研究生特殊贡献奖参评条件及奖励类别、等级、额度(一)科技获奖类:在校研究生以重庆交通大学的名义,其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省(直辖市)奖励或参加科技竞赛活动获得国家、省(直辖市)奖励(以获奖项目或作品计),可参加此类奖励评选
获奖者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奖励等级评选条件奖励额度备注一等奖获得国家级一等奖5000 元 二等奖获得国家级二等奖或省(直辖市)级一等奖3000 元三等奖获得国家级三等奖或省(直辖市)级二、三等奖2000 元(二)学术著述类:在校研究生以重庆交通大学名义出版专著、发表学术论文、获得国家专利等,可参加此类奖励评选
获奖者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三)文化体育获奖类等级参评条件额度备注 (三)文化体育获奖类一等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以第一著者公开出版专著;2.以第一著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被收录(指 SCI、EI、ISTP、新华文摘、SSCI、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