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七台河矿业精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阳煤矿十一井采矿权评估报告寰诚评报字【2012】第 001 号黑龙江省寰诚矿产资源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接受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矿业权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公正、科学、客观的评估原则,按照公认的矿业权评估方法,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七台河矿业精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阳煤矿十一井采矿权”进行评估。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评估委托的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七台河矿业精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阳煤矿十一井采矿权进行了实地勘查与核实,并作了必要的市场调查与征询,对该矿业权在评估基准日 2011 年 11 月 30 日所表现的采矿权价款进行了估算。现将矿业权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1、矿业权评估机构机构名称:黑龙江省寰诚矿产资源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哈尔滨开发区南岗集中区拉林小区 3 栋 1–3–1 号;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209 号浦发大厦 2308 室;法定代表人:李俊才;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2002】02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230199100085614(1–1)。2、评估委托方及采矿权人评估委托方: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采矿权人:七台河矿业精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七台河市七台河矿业精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孙成坤;企业住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经营范围及方式:煤炭开采等。3、评估目的为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出让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七台河矿业精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阳煤矿十一井采矿权提供价款参考意见。4、评估对象和范围4.1 本项目评估对象: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七台河矿业精煤(精煤)集团向阳煤矿十一井采矿权。4.2 评估对象的范围:根据七台河矿业精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阳煤矿十 一 井 《 采 矿 许 可 证 》 ( 证 号 : C2300002010061120068739 ) , 批 准 开 采63#、65C#、67 上#、67#、69#、71#、60 上#煤层。矿区面积 0.4394 平方公里,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陆月(2011 年 6 月 29 日~2011 年 12 月 24 日),矿区范围请到相关处室查询。5、评估基准日本项目评估基准日确定为 2011 年 11 月 30 日,该时点距评估委托日时间较近,在近期内未发生过重大的经济变动事件,报告中所采用的取费标准均为该评估基准日的客观有效标准。6、评估原则本项目除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的工作原则外,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