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 论1.1 房地产市场概念及分类房地产市场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狭义的房地产市场仅指房地产作为商品交换的具体场所。广义的房地产市场是指房地产交换关系的总和。通常情况下房地产市场可分为一级市场,即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出让;二级市场即土地使用权出让后的房地产开发经营,又称为“增量房地产”;三级市场即投入使用后的房地产交易,亦称“存量房地产”。房地产一级市场理应由政府垄断,是发展房地产二、三级市场的基础和前提,房地产二、三级市场交易的活跃,供给和需求的均衡,可促进整个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发展。在计划经济的体制下,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其使用权由政府行政划拨,不能转让;住房由国家统建,实行福利性的低租金政策;严格限制私房的发展,房屋不能作为商品买卖、转让、租赁。从而,房地产的投入产出没有进入良性循环,供给能力不足和需求无限膨胀的矛盾日益突出,阻碍了上海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党的十一界三中全会后,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给上海房地产业注入了勃勃生机,使长期处于沉寂、萎缩的房地产业开始复苏。改革开放 20 年来,房地产开发规模不断扩大,房地产市场交易日渐繁荣,房地产法规建设日趋完善,推动了上海房地产经济迅速、稳定、健康地发展。1.2 房地产企业的发展历程企业的房地产投资开发是房地产市场中最活跃的因素。应该说,上海的房地产市场的发育首先是由房地产开发的发展而启动的,增量房地产的商品化造就了房地产的基本形态,构成了房地产市场流通商品的主体,形成了房地产市场的价格主导体系。房地产企业的发展,推动了市场的发展;市场的发展又为房地产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1.2.1 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发展 (1) 土地制度的发展土地制度的改革促使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迅速发展。改革开发以前,上海的用地制度可以概括为“三无”既无偿使用;无限期使用;无市场流通。在土地“三无”制度中,无偿使用是最主要的特点。土地无偿使用,其弊端是极为明显的。首先,土地的使用严重浪费,优地劣用、大地小用甚至占而不用,成为普遍现象;同时,还引发了非法占地、非法出租转让土地等问题。80 年代中期上海开始酝酿土地使用制度改革。1986 年 10 月,市政府根据全国人大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指定发布了《上海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土地使用管理办法》,对三资企业依法使用的土地收取土地使用费[1]。这一改革,启动了上海土地由无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