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请参保人员持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两张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初审,社保所申请参保。社保所资格认定合格后,领取缴款凭据。到指定银行缴费。凭缴款回单到社保所领取医保证(卡)凭医保证(卡)到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站首诊按药品目录和诊疗服务目录合理治疗区合管中心二 、 三 级定 点 医 疗机构康复转诊办理异地就医按待遇标准,现金支付应自付部分医疗费重庆市渝中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政策问答1、建立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目的意义?答:开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试点,是建立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大步骤。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2、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答:具有本区户籍、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居民,包括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和学龄前儿童(统称未成年人),以及其它非从业居民。3、何时可以参保,如何办理参保手续?答:符合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于今年 6 月 1 日开始,以家庭为单位,凭户口簿、身份证即可在所属街道社保所登记参保。以后在每年的 10 月 1 日至 11 月 30 日缴清次年的参保费用。参保程序流程 就医程序流程4、筹资标准多少,个人缴纳多少参保费?答:100 元和 200 元两筹资标准档次。其中 100 元标准档次个人缴纳 20 元/年,200 元标准档次个人缴纳120 元/年。余额由政府 80 元/人.年;困难群体还可得到政府再补助 60 元/人.年5、困难群体范围有哪些?答:低保对象、重度(一、二级)残疾人、民政优抚对象和本人收入低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的 60 周岁以上老人。6、何时开始享受医保待遇?答:按规定在今年 6 月 30 日前完善了参保手续后,于次月起开始享受合作医疗保险待遇。2008 年参保缴费期截止到 8 月 31 日止。7、目前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答:目前定点医疗机构有:第一,辖区内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第二,市中医骨科医院、公安消防医院、邮政医院、长航医院、重庆铁路医院;第三,转诊的上级医院:重庆市第一人民医院、第四人民医院(急救中心)、第八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重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重庆市中医院、附属儿童医院。8、能够享受哪些医保待遇?答:参保人员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享受以下报销待遇:(1)成年人: 档次医疗机构就诊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