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4 住宅分户验收合格标识工程名称萧政储出【2014】47 号地块 1#楼户 号 1 楼 1 单元 101 室验收时间20 年 月 日已按分户检验要求对该户的主要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进行检验,验收结论为:合 格 (建设单位盖章)如在住宅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缺陷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建设单位负责对住宅买受人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参验人员建设单位孙全林、杨志监理单位何剑、熊颖文施工单位傅伟东、章亚华物业公司戚凯歌维修联系电话:13336198710附件 4 住宅分户验收合格标识工程名称萧政储出【2014】47 号地块 1#楼户 号 1 楼 1 单元 102 室验收时间20 年 月 日已按分户检验要求对该户的主要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进行检验,验收结论为:合 格 (建设单位盖章)如在住宅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缺陷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建设单位负责对住宅买受人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参验人员建设单位孙全林、杨志监理单位何剑、熊颖文施工单位傅伟东、章亚华物业公司戚凯歌维修联系电话:13336198710附件 4 住宅分户验收合格标识工程名称萧政储出【2014】47 号地块 1#楼户 号 1 楼 1 单元 103 室验收时间20 年 月 日已按分户检验要求对该户的主要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进行检验,验收结论为:合 格 (建设单位盖章)如在住宅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缺陷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建设单位负责对住宅买受人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参验人员建设单位孙全林、杨志监理单位何剑、熊颖文施工单位傅伟东、章亚华物业公司戚凯歌维修联系电话:13336198710附件 4 住宅分户验收合格标识工程名称萧政储出【2014】47 号地块 1#楼户 号 2 楼 1 单元 201 室验收时间20 年 月 日已按分户检验要求对该户的主要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进行检验,验收结论为:合 格 (建设单位盖章)如在住宅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缺陷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建设单位负责对住宅买受人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参验人员建设单位孙全林、杨志监理单位何剑、熊颖文施工单位傅伟东、章亚华物业公司戚凯歌维修联系电话:13336198710附件 4 住宅分户验收合格标识工程名称萧政储出【2014】47 号地块 1#楼户 号 2 楼 1 单元 202 室验收时间20 年 月 日已按分户检验要求对该户的主要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进行检验,验收结论为:合 格 (建设单位盖章)如在住宅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缺陷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