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活动信息简报报送的通知为规范我校学生活动信息简报的申报工作,提高时效性和准确性,确保全校各院学生活动工作高效有序运行,结合现阶段信息简报申报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条例:一、信息简报申报要求:1、责任人:各院部分团委书记、校团委指导老师为各自所分管的学生组织信息简报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把关,实事求是
2、时效性:当天活动举办结束后,学生组织应在当晚将活动简报发至指导老师(或分团委书记)邮箱,并发短信(或电话)通知;各单位指导老师(或分团委书记)应在次日12点前将审核完毕的信息简报发至校团委邮箱并短信(或电话)通知团委宣传部;校团委宣传部于收到日下午2:30前将校阅完毕的信息简报交团委书记审阅,合格后上报校党办并上传至校团委网站
3、规范性:本条例附有简报撰写模式,各学生组织需严格按照统一格式进行撰写,各学生活动信息简报责任人需仔细对照统一格式进行审阅修改,确保上传简报格式规范、内容明了
二、信息简报涉及范围:上报简报的范围是指由校团委、各院部分团委主办、校级学生组织、各院部学生组织承办的一切校级、院部级以及社团联合会各协会面向全校学生所展开的各类学生活动,具体分为以下几种形式:1、会议类:各类学术研讨会议(院长论坛、药院论坛等);做出重大决定的学生工作会议(各级学生组织换届选举等);校际交流会(校学生会主席赴德学习交流会等)2、讲座类:各类学术讲座(人文四月天、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等)3、文体类:各种文艺汇报演出(“新生节”迎新晚会、社团巡礼节开幕式等)各项体育比赛(“新生杯”球类比赛、“院部杯”球类比赛等)4、竞赛类:各类知识、手工竞赛(“脑力冲击波”大型知识竞赛、“美食节”水果拼盘大赛等)5、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类:各项学生志愿服务工作(“迎新”志愿者活动、“支教”志愿者活动等),假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三、信息稿件排版要求1、字体:正标题用四号宋体,加粗,居中;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