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房地产开发指标解释房地产开发项目情况(X101 表、X201 表)(1)组织机构代码:代码 9 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由 8 位无属性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所有单位均应填报此项。已经领取法定代码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必须使用法定代码。产业活动单位是本部的,如果没有法定代码,使用其所属的法人单位代码的前 8 位,第九位校验码填“B”。本表中单位代码的填写应与《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101 表)或《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101—1 表)的代码一致。(2)单位详细名称: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企业的详细名称按工商部门登记的名称填写;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不得使用简称,即与企业(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一个法人单位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名称。(3)项目顺序码:代码 3 位,一般填写从 001 起,奥运项目填写从 100 起,市重点项目填写从500 起,既是奥运又是重点项目填写从 300 起。(4)项目名称:指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名称,同一项目有多个名称的,写主要名称,在括符内写上其它名称。(5)项目主要用途:指开发项目的主要建设用途,同一项目有多种用途的,填报主要用途。如住宅项目同时有底商的,填住宅用途。代码房屋用途代码房屋用途010203040506070809厂房仓库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性用房宾馆、饭店、旅店会展中心普通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别墅、高档公寓写字楼(办公楼)1011121314151617科学用房体育馆(场)会所、文体用房等幼儿园、托儿所教育用房礼堂、俱乐部、影剧院医疗用房其他单纯土地开发(6)项目建设地址代码:代码 12 位,指房地产开发项目所在区县、街乡及居(村)委会。前三位为 110,代表北京,4—6 位为区县代码,7—9 位为街(乡镇)代码,10—12 位为居(村)委会代码。代码请到北京统计信息网(http://www.bjstats.gov.cn)制度标准栏目查阅。(7)住宅项目所在地土地地段:指标解释见(二)若干问题处理办法,北京市居住用途基准地价级别范围。(8)项目开工时间:指项目开始建设的年月。代码 6 位,代码前 4 位为年份,后 2 位为月份,在填写 1—9 月份编码时,十位上应补“0”。按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