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各部门、事业部及所属各企业、单位(以下统称“各单位”)。第二章 基本要求第三条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统计监测体系,加强对生产过程中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的统计和监测。第四条 各单位应夯实节能减排定额、计量、统计等基础管理工作,建立能源消耗及污染物排放统计台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口径、范围、折算标准和方法对能耗指标和污染物排放指标进行定期监测统计、定期汇总、定期分析。第五条 各单位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范围应覆盖所有下属单位、项目部、车间、班组等,包括第三产业单位、办公和生活区等。第六条 各单位应确保节能减排统计数据的完整和准确,通过企业自我检查、第三方检测、能源审计等多种形式对节能减排效果进行评估和核定。第三章 统计报表要求第七条 各单位应建立内部节能减排监测报表逐级汇总上报制度。第八条 能源消耗及污染物排放统计基本原则。(一)谁消费、谁排放、谁统计。(二)何时投入使用,何时计算消费及排放量。(三)仅在第一次投入使用时计算其消费量,不应重复计算。(四)耗能工质(如水、氧气、压缩空气等)不计入能源消费量,但计算单位产品能耗时应根据具体的指标规定将某些耗能工质包括在内。第九条 能源统计数据来源和依据。(一)能源统计台账。(二)购进和调出能源的财务数据。(三)能源结算单及其他能源消费结算凭证。第十条 各单位按业务范围和行业性质分别统计。按照股份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业务结构,对照行业划分要求,各勘测设计咨询企业按照非工业其他行业要求统计监测,属非工业企业;各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建筑行业要求统计监测,属非工业企业;设备制造行业按照机械行业要求统计监测,属于工业企业;火电、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能源投资企业按照发电行业要求统计监测,属工业企业。各行业填报的统计监测报表如下:(一)勘测设计咨询企业按“非工业其他行业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表”统计填报,见附件 1。(二)建筑施工企业按“建筑行业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表”统计填报,见附件 2。(三)设备制造企业按“机械行业节能减排统计监测汇表”统计填报,见附件 3。(四)火电、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能源投资企业按“发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