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6)第号上海A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专项审计报告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我们受贵中心委托,对上海A单位(以下简称A单位)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A单位的责任是编制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
我们的责任是对A单位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规定进行的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A单位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和有关会计凭证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一、单位基本情况(一)A单位为(以营业执照上所列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后的社会信用代码)为(相关证照上所列为准);注册地址为,实际经营地址为(以实际经营地址为准,具体到房间号),A单位的类型是(以营业执照上所列1类型为准),主要从事(生产、经营范围,若为政府部门提供服务需注明,如:(XX园林单位)主要为政府提供绿化养护方面的服务)
(二)A单位成立于,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为,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经理、副总经理)为(姓名、职务等)
(三)单位公积金账户开户情况A单位已/未开设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开户时间:年月日)(以实际开户时间为准,若未开户则不必出现开户时间),单位住房公积金单位账号(若未开户则不必出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缴存支行名称(若未开户则不必出现缴存支行信息)
(四)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截至2016年6月30日,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为单位和个人各7%(如不是7%,则此处应描述单位缴存比例情况,分别说明使用不同缴存比例的人数,并说明缴存比例不同的原因)
二、审计事项(一)单位经营状况根据A单位提供的审计报告或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反映,主要经营指标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