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道路运输经理人资格考核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做好高级道路运输经理人资格考核认定工作,根据《道路运输经理人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认定条件(一)本办法印发之日前,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具有一定企业经营管理能力的在职管理人员,其所在单位近两年的信誉质量考核结果不低于 AA,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1
担任道路运输企业法定代表人累计满 5 年;2
担任二级(类)以上道路运输企业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累计满8 年;3
担任一级(类)道路运输企业部门经理及以上职务累计满 8 年;4
交通运输部组建的道路运输经理人专家组成员并受聘承担道路运输经理人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和命题工作
(二)本办法印发之日前是县级以上道路运输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已担任正科级以上职务满 5 年,并已从事道路运输企业管理工作累计满 10 年
二、组织机构交通运输部组建高级道路运输经理人考核认定领导小组,负责高级道路运输经理人申请人的资格审核工作
领导小组由部内有关单位部分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部分道路运输企业的领导和专家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通专业人员资格评价中心
三、考核认定程序(一)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考核认定申请
(二)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本地区的申报人员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和推荐名单,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经审查通过人员需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统一测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审查通过人员测试的实施工作,并将测试成绩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审核结果和测试成绩汇总后报部审定
经审定和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可获得《高级道路运输经理人 资格证书》
四、考核认定申报材料(一)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意见函
(二)高级道路运输经理人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附后)
(三)提出申请前三年内在具有 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