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根据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 2009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将于 4 月 1 日至 4 月 6 日组织硕士研究生复试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加复试人员分数线基本要求:1、统考生:总分基本要求 280 分,政治 45 分,英语 45 分,数学一 70 分,专业考试 70 分
二、复试对象:复试名单采取差额的方式,比例为 130%
以校研究生院网上公布的复试名单为准
(不含推荐免试生、保返生)
我院不再以邮寄等其它方式发复试通知单
三、复试时间﹑地点安排如下:(一)报到时间:4 月 1 日 8:30~11:30;14:30~17:00;报到地点:能源学院研究生科(动力楼 204)4 月 1 日:19 点全体复试生大会
传达学校招生复试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组织考生自主选择攻读学术型学位或专业学位
地点:动力楼 402到华中科技大学主校区参加复试乘车路线:武昌火车站:518 路、593 路公汽到关山口华中科技大学站下汉口火车站:536 路公汽到关山口华中科技大学站下付家坡长途汽车站:518 路、593 路公汽到关山口华中科技大学站下学校接待服务中心可提供住宿,费用自理
(二)报到时请考生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3、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①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或所在人才交流中心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4、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交验学生证、在校成绩单、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5、同等学力人员必须提供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考专业 8 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含一门外语成绩,理工科还必须含数学成绩
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不予复试(同等学力考生以报名登记时资格为准)
(三)复试安排心 理 测 试 时 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