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管道整改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002甲方:新疆玫瑰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新疆宏泰建工集团博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双赢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1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新湖玫瑰庄园一期外网整改工程1
2工程地点:新湖总场玫瑰庄园一期红14#—18#住宅楼1
3工程内容:玫瑰庄园一期红14#—18#住宅楼的室外给、排水、暖气管网敷设、排水井砌筑、管沟开挖、接进户管、回填及所有整改项目
4承包范围:包工包料红14#、红15#、红16#楼红17#楼红18#楼户外给排水、暖气等所有不合格工程的维修整改,必须达到设计条件、验收、使用要求的所有工程内容均在承包范围内
5合同计划工期:一期红14#—18#住宅楼给、排水、暖气所有整改项目2012年10月5日达到全部竣工要求,并验收完毕
以上各节点时间如有变动,以甲方提前通知的时间为准
以上时间节点每延后一天,乙方负责赔偿甲方2000元/天
6质量等级:合格,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
7合同价款:合同包干价为:36万元整
1图纸提供日期:合同签订后3日内
2图纸提供套数:壹套2
3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图纸外借
第3条甲方现场代表:李智强职责为:按合同要求履行本合同职责,认真执行合同工作内容
第4条乙方现场代表:杨斌职责为:履行合同各项条款,按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本工程
第5条甲方工作
1施工用临时用水用电:水、电由甲方配合乙方接至乙方工地供水管及配电箱50M处,50M以内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临时施工水电费按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