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高层会议制度高层会议制度与议事规则一、总则第一条为了组织开好公司高层会议,保证公司会议和议事内容的权威性,确保会议的按期举行和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有效决策,提高效率,特制定以下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
第二条集团领导班子实行分工合作、共同负责的领导形式
高层会议是研究决定集团重大事项的最高决策形式
集团在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必须由高层会议讨论决定
第三条会议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原则
二、会议的组织第四条高层会议每周一下午13:30-14:30集中召开,如遇其他不可抗拒力量可推迟到周二下午13:30-14:30召开,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由主持人与参会人员协商后随时召开
第五条会议成员为集团高层领导班子成员
王川、徐宏磊、朱贺、刘瑞霞、苏姗姗
第六条高层会议根据议题内容,按照分工负责情况由王川主持,徐宏磊记录
如遇特殊情况,可由王川指定主持人
三、议事范围第七条高层会议讨论决定的主要事项有:1
传达和讨论集团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集团各项决定的措施
根据集团的总体规划和有关政策,研究制定集团发展方向、发展规划和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与废止;研究制定季度、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研究决定生产、销售、服务、培训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研究讨论员工培训、日常管理、人员招聘和技术指导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研究讨论新品开发研制、机器设备更新方面的方案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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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讨论员工、干部自律等问题,提出具体意见和措施
部门、岗位的设置、调整
其他需要提交领导班子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四、议事程序第八条议题的确定1
根据所负责工作需要提出高层会议讨论的论题,经主持人审定后列为上会议题
凡提交高层会议讨论的事项,议题提交者事先应充分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意见,提出可供选择的方案
会议议题确定后,与会人员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