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系##市###########厂经营者,住址######################
被申请人:#####市环境保护局,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申 请 人 因 不 服 被 申 请 人 ####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作 出 的 东 环 罚 字【201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现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申请行政复议,请求:变更被申请人作出的东环罚字【2014】###号行政处罚决定
理由如下:一、申请人开办的####市#######厂已于 2011 年办理好环保手续,并经####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发给环保合格证
申请人在经营期间非常重视环保工作,已花费巨资购置、安装、使用排污设施,一直配合环保部门的督导和考察,经营至今未发生过一起环境污染事故
由此可见,申请人严格遵守环保法律,在工厂征用拆除之前,各项生产设备符合环保要求
二、因莞惠城际轨道谢岗段进行开发建设,需要征用申请人工业厂房、宿舍及地上附着物,申请人积极响应和执行政府决定,在规定的期限内拆除了征用的厂房和其他建筑,同时拆除了厂房内的的生产设备
由于时间紧迫,拆除后没有工作场地
在停工三个月后,不得已在原厂房旁搭建一个小型临时铁皮房,用于打样和少量生产,应付在此以前没有完成的少量订单,而且生产设备由原来的五台改为二台
在此期间,经营作业对环境的污染甚微
因此,申请人搭建简易厂房临时少量生产,是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所造成,并非申请人主观过错
三、申请人已尽最大的努力主动消除和减少因临时生产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申请人在被拆除的厂房旁,已经以最快速度重建厂房
2012 年 8 月重新安装了环保设备,并在安装完毕后,马上请环保部门重新检验和督导
同年 9 月向####市环境保护局申请验收,环保部门于同年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