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保部检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一.目的.为了提高本公司的产品质量,减少内部物料损耗,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品质效率,保证交期。特制定考核办法,考核品质人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以激励本公司品质人员的责任感和积极性。二.适用范围.适用品保部全体检验人员。三.考核基数及等级. 公司 250 元 个人工资 250 元 共 500 元做为考核基数;考核实行百分制;每一分为 5 元;按月以打分形式考核,考核时按考核依据进行加分与扣分。1.标准分在 90 分以上为优异成绩. 2.标准分在 75-绩 89 为良好成绩. 3.标准分在 60-74 为合格成绩. 4.标准分在 50-59 为非达标成绩. 5.标准分在 50 分以下为极差成绩. 四.考核依据.4.1 考勤.厂纪厂规考核.4.1.1 违反公司厂纪厂规记大过一次扣 10 分,记小过一次扣 8 分,记申诫一次扣 5 分,记警告一次扣 3 分。4.1.2 荣获的公司记大功一次加 10 分,记小功一次加 8 分,记嘉奖一次加 5 分,记表扬一次加 3分。4.1.3 迟到一次扣 1 分,早退一次扣 2 分(包括晚上加班),旷工一次扣 5 分,须晚上加班私自不加班每次扣 3 分。4.1.4 未全勤事假一次扣 2 分,未全勤病假一次扣 1 分,非公事签卡一次扣 1 分。4.1.5 满全勤上班者加 2 分,超半天加 1 分,超 1 天加 2 分。4.20 工作技能及工作态度考核.4.2.1 对于质量问题错漏检 (包括厂内部.工序之间)经核查属实,根据不良情况和严重性,每发生一次扣 1-5 分。4.2.2 对质量问题能严格考核的,每月加 5-10 分;对听之任之不考核的发现一次扣 2-5 分4.2.3 对发现问题能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的,月加 5-10 分;对不能及时沟通造成质量问题的,每发现一次扣 2-5 分;因不及时沟通造成较大损失的扣 5-10 分。4.2.4 对于报检后拒绝检验者,每发生一次扣 5 分,检验不及时造成影响的每发生一次扣 2-5 分。4.2.5 未按工艺或派工单要求进行产品检验或漏检的,造成不良,每发生一次扣 2-5 分。4.2.6 首件检验判定失误造成批次不良,按其情况严重性,每发生一次扣 2-5 分。4.2.7 检验报告品质记录填写错误,每发生一次扣 1 分,记录填写上交不及时每发生一次扣 1 分。4.2.8 产品品质状态标示不清楚或不及时,每发生一次扣 1 分。4.2.9 对不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按其情节严重性扣 5-10 分。4.3.0 交接班交接不清或未交接及未按交接班意见处理,造成品保部品质标准不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