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1007)(一级学科:药学)药学一级学科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现覆盖药剂学、药理学、药物分析学、药物化学[含天然药物化学、合成药物化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生药学、药事管理学和临床药学等多个专业
一、培养目标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本着立足国内,质量第一的方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本学科高层次专门人才和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与接班人
1.研究生应认真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基本原理,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勇于创新,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2.研究生应熟悉药学研究的前沿与趋向,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有较强的实验操作能力,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能较熟练地运用一至二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能用外语撰写论文摘要
二、培养方向学位论文的选题既鼓励面向生产与新药开发实际,又强调和支持技术创新,使之适应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
研究方向的设置要面向经济、科技、社会发展中具有重大和深远意义的领域,努力把握本学科专业的发展趋势,使研究生的培养立足于较高的起点和学科发展的前沿
三、学 制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定为 3 年;论文时间不少于 2 年,入学半年后应及时进入科学研究工作
四、培养原则1.硕士研究生应加强政治理论、自然辩证法等课程学习,积极参加班级及所在教研室和学院组织的公益劳动等活动
2.研究生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得低于 30 学分(包括教学实践),其中需完成规定必修课
除外语课外,一般规定 20 课内学时(实验课 40 学时)为 1 学分,教学实践为 2 学分
3.课程设置分必修课及选修课两大类,凡考试有两门(含两门)以上课程不及格,或一门课重修仍不及格,不得申请学位
4.非本科毕业生或非药学类专业的本科毕业生,经考试录取为研究生后,按所在学科专业要求,经导师同意后,须补修 2 门本科主干专业课,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