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理工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文件院字 [ 2008] 6号关于印发《电气学院生产实习教学工作暂行规定》通知院属各系(室):在征求全院教师对“改革电气学院生产实习的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出我院生产实习教学工作暂行规定,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2008 年 12 月 2 日电气学院生产实习教学工作暂行规定生产实习是高等工科院校一个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它是将理论知识运用到生产实践中去,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一种实践活动,对后续课程和教学环节的学习具有促进作用;它在学生的非专业能力和非技术素质,如社会活动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与他人交往和沟通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等的能力培养中是必不可少的,有利于人生观、价值观、效益观和竞争观的形成。因此,生产实习质量的高低是办好专业教学的重要一环,关系到教学质量提高与人才培养的大问题,根据《河南理工大学实习基地建设和实习教学管理工作暂行规定》(校字[2003]30 号)的要求,结合我院本科专业的特点,并在征求全院教师的意见基础上,制定出我院生产实习教学工作暂行规定,望各专业实习的负责系(室)和指导教师执行。一、基本原则教育部 2005 年 1 号文件第 10 条指出:“大力加强实践教学,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高等学校要强化实践育人的意识,区别不同学科对实践教学的要求,合理制定实践教学方案,完善实践教学体系。要切实加强实验、实习、社会实践、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保障各环节的时间和效果,不得降低要求”。各专业实习工作的负责系(室)和指导教师,要严格贯彻教育部 1 号文件精神和《河南理工大学实习基地建设和实习教学管理工作暂行规定》(校字[2003]30 号)以及本规定的要求,安排、组织、指导生产实习。二、生产实习形式针对电气学院各个专业的特点,建议采用“校外实习与校内实习相结合”、“仿真(模拟)训练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现场参观与专题讲座相结合”、“集中与分散实习相结合”等多种实习方式。具体实习形式与时间安排见表 1(供参考)。(1)校外实习。以班为单位进行,联系 3~4 个企业,到企业现场跟班实习。(2)校内实习。以班为单位,在学院电气与信息实验中心、电工电子实验中心、学校动力中心(锅炉房、变电所、集中中央空调控制室)等单位进行实习。各专业校内的实习地点和内容见表 2(供参考),表中的实习地点适应各个专业,实习指导组可视实际情况而进行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