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秀里小区 14#-20#住宅楼施工组织设计第一章 编制依据奎屯农七师勘察设计研究院设计的图纸。1、《建筑工程施工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2、《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J50202-2002)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4、《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5、《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6、《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7、《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8、《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9、《建筑给水排水与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10、《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11、《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验收规范》(GBJ141-90)1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民用建筑部分)13、《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15、《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84)第二章 工程概况第一节 工程地点、房屋造型及施工计划1、毓秀里小区 14#~20#住宅楼是中天建设集团奎屯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筑群体住宅楼中的一部分,建筑地点位于奎屯天北新区凤翔路以南,团结北街以东,毓秀里小区内。总建筑面积 22530 平方米,14#—20#住宅楼为砖混结构。其中 14#住宅楼建筑面积为4067.16 平方米、总高度 18.7 米、层高 2.8 米;15#楼建筑面积为3356.22 平方米,总高度 18.7 米、层高 2.8 米;16#楼建筑面积为4171.2 平方米,总高度 18.7 米、层高 2.8 米;17#楼建筑面积为2809.62 平方米,总高度 18.7 米、层高 2.8 米;18#住宅楼建筑面积为2576.70 平方米,总高度 18.7 米、层高 2.8 米。19#住宅楼建筑面积为2774.52 平方米,总高度 18.7 米,层高 2.8 米。20#住宅楼建筑面积为2774.52 平方米,总高度 18.7 米,层高 2.8 米。绝对工期:365 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1 年 4 月 25 日,计划竣工日期2012 年 4 月 25 日。2、建设单位:奎屯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奎屯农七师勘测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新疆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奎屯分公司施工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监督单位:农七师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3、建筑设计内容3.1、本工程砖混结构、建筑等级三级,屋面防水等级三级.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 8 度。3.2、屋面为非上人屋面,由上而下分层做法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