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配套合作协议医疗设备投放合作协议甲方(设备提供方):乙方(设备使用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以下医疗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投放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投放设备:序号设备型号名称数量约定价值备注合计双方合作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提供以上医疗设备供乙方使用,在合作期内,甲方负责进行设备使用培训及保修服务
在本协议规定的合作期内,设备所有权归甲方
乙方接受设备,并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乙方须配备专门的设备使用操作人员,并对安全性和有效性负责
甲方不对乙方经营活动中的误诊等造成乙方负责对设备的保管,如遗失或损坏,乙方必须按仪器约定价值进行赔偿
乙方使用设备进行经营活动,并按国家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取得收入
乙方在收入中扣除经双方认可的消耗后支付收入的%给甲方作为设备损耗
举例:如 XX 年 1 月 1 日至 1 月 31 日乙方通过设备使用而取得的收入为 5000 元,消耗为 800 元,则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设备损耗费为(5000800)X%二元
设备所使用的耗材乙方只能从甲方现款购进,价格双方另行书面确定
违反本条,乙方购进的耗材不得以成本的名义从收入中扣除,并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万元的违约金
在本合作期内,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设备损耗费不得低于元/月,且必须按时支付,如达不到本条规定,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设备并不退还已收取的费用
乙方支付设备损耗费给甲方的时间为每月最后一日支付当月款项
达到合作期限或乙方提前支付完设备价值总额,甲方将设备无偿赠送给乙方,设备所有权归乙方
双方同意本协议管辖法院为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设备提供方):乙方(设备使用方):代表人: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编:邮编:设备配套合作协议[篇 2]自助设备销售合作协议合同编号:自助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