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景观照明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景观改造工程一景观照明甲方:北京有限公司乙方:天津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北京有2甲方:北京乙方:天津工程有限公司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景观改造工程 -- 景观照明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如下,以兹共同遵守。一、工作内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负责甲方:景观改造工程一景观照明相关事宜。施工内容:配电柜采购及安装,布管布线、开挖线槽,电缆、灯具供货与安装。二、工程的质量标准及质保期1、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需严格按照经甲方同意并签字的图纸进行施工。2、乙方保证该景观照明安装工程结构牢固,满足户外景观照明的相关安全标准,确保在使用期间不出现结构安全和跌落事故,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3、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及施工规范,满足设计要求及甲方要求质量达到优良等级。4、本合同质保期为:质保期为贰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满后,维修维护将有偿服务,维护取费按照当年本行业费用计算。三、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一)合同价款:合同含税总价:; ( RMB: 元) 。(详见附件一:前门四合院泛光照明工程清单预算表)。本合同为单价包死合同,单价中包含灯具的采购、运输、搬运、装卸、安装、3调试税金及货物包装物品清场费等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单价不再进行任何调整,如有临时增加项目甲乙双方可按此单价进行友好洽商,最终结算价款按实际安装工程量进行结算。(二)付款方式:1、本合同无预付,工程全部完工,经建设单位验收合格,项目结算完毕,甲方收到建设单位付款后,甲方支付乙方 95%工程款,即:00 元 ;2、留竣工结算价款的 5%为质保金;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期满贰年后无遗留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无息付清;3、在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关款项前,乙方应先行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式普通增值税发票;四、工期要求1、该项工程,于年_月_日进场,须于年_月日前全部完成竣工。2、该项目属于户外作业,如遇雨、雪、大风(4 级或 4 级以上)等恶劣天气及不可抗力因素时,为保证施工安全,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必须暂停施工作业,待重新具备施工条件后继续施工,工期也作相应顺延并不认为是乙方违约。3、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施工图,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施工。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临时用水、垂直运输及施工场地等施工必须条件由甲方协助提供,因协助不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