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质上就是政法工作的指导思想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在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合理借鉴中外法治文明发展的优秀成果基础上形成的,是科学的、先进的理念,为当前和今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正确的思想指南
一、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就是在全社会和全体公民、特别是执法者中养成自觉尊重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
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治国理政观念的重大转变,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
准确把握依法治国理念的深刻内涵树立依法治国理念,需要准确把握以下三个方面的基本内涵
(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这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民主性和人民性的必然要求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具有三个方面的含义:首先,公民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高低、贵贱、贫富、性别、职业、民族、信仰等,都平等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也都必须平等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其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在社会主义法治之下,绝不允许一部分人受到法律的约束,而另一部分人成为“法外之民”的现象存在
那种认为自己高人一等,法律只管民,不管官;只管别人,不管自己,将自己视作法律之外的“特殊公民”的思想观念,从根本上背离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同样需要彻底清除
第三,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都必须依法受到追究
这是法律尊严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