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变更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办理对象:市卫生计生局发证的市管权限内医疗机构办理依据: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94 年第 149 号)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1994 年第 35 号)办理条件:1
已取得市卫生计生局核发的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的,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2
申请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注册资金(资本)、诊疗科目、床位(牙椅)
提交材料:1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申请变更地址的还需提交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选址报告、建筑设计平面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建筑设计平面图的预评价报告
选址报告包括以下内容:(1)选址的依据;(2)选址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3)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4)占地和建筑面积
5、申请变更诊疗科目的需提交相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证明文件窗口办理流程:1
申请,申请人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计生局窗口递交申请材料2
受理,材料符合要求给予受理3
审查,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到现场进行检查, 提出审批意见;4
决定,通过审核后,给予批准,办结
网上办理流程:(一)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分厅”网址(http://wsbs
jiangmen
cn)(二)点击在线申办填报申请材料(三)网上核准通过后打印相关申请表格(四)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或寄送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服务窗口(五)网上办结并到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