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成效与做法一、工作成效(一)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进展顺利。一是医保覆盖面不断扩大。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6 万人, 参保率 100%,实际报销比例77.7%;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0 年参保 4 万人,参保率 96.7%,实际报销比例51%。2011 年已参保人员达3.7 万人,参保率90.1%,目前报销比例达60%以上; 2011 年,新农合参合人数35.8 万人,参合率95.19%,实际报销比例从2006 年的 37.02%提高到目前的64.23%。按照医改政策要求,将307 种国家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在全省率先降低了儿科起付线。二是门诊统筹全面开展。根据省、市有关精神,县上建立完善了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方案,取消了居民医保个人帐户,并根据不同病种,对符合政策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依照每人每年不超过1000 元和 3000 元两个标准,按50%的比例予以报销。县上在2010 年积极探索新农合门诊统筹运行方式的基础上,2011 年制定下发了 《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方案》,普通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参合农民在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门诊费用补偿比例为80%。截止 2 月底,新农合门诊统筹补偿8605 人,补偿金额43.4 万元。三是基本医疗筹资标准逐年提高。 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年140 元提高到 160 元,在校学生由 100 元提高到 120元。新农合人均年筹资水平从2006 年的 50 元提高到 2011 年的 230 元。四是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有效开展。2010 年,全县共救助城乡贫困患者2694 人,发放救助金1432 万元,资助1.7 万人参保参合,人均资助参保参合资金达到30 元。(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一是基本药物“零差率 ”销售有序进行。做为全省首批启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8 个试点县之一, 在省、 市有关会议召开之后,及时对全县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有药物进行库存清理, 对基层医务工作人员进行了3 次集中培训。 在省、市政府及上级卫生部门的指导帮助下,从 2010年 5 月 25 日起, 在 19 家乡镇卫生院、 2 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68 个村卫生室全面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据统计,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全县共降低就诊群众药品费用178.6 万元。二是药品二次议价顺利完成。于2010 年 6 月完成了全县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二次议价工作,共确定配送企业12 家,药品1695 种,其中国家基本药物1044 种。据测算,通过药品二次议价,全县药品采购价格比省级招标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