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临床用血管理,推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护血液资源,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加强临床用血组织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并保证落实
第三条院长是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输血科的主要职责是:(一)建立临床用血质量管理体系,推动临床合理用血;(二)负责制订临床用血储备计划, 根据血站供血的预警信息和医院的血液库存情况协调临床用血;(三)负责血液预订、入库、储存、发放工作;(四)负责输血相关免疫血液学检测;(五)参与推动自体输血等血液保护及输血新技术;(六)参与特殊输血治疗病例的会诊,为临床合理用血提供咨询;(七)参与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的调查;(八)根据临床治疗需要,参与开展血液治疗相关技术;(九)承担医疗机构交办的有关临床用血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必须使用血液中心提供的血液, 输血科配合血液中心建立血液库存动态预警机制,保障临床用血需求和正常医疗秩序
第六条输血科科学制订临床用血计划,建立临床合理用血的评价制度,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
第七条输血科对血液预订、接收、入库、储存、出库及库存预警等进行管理,保证血液储存、运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
输血科储血设施应当保证运行有效,全血、红细胞的储藏温度应当控制在2-6 ℃,血小板的储藏温度应当控制在20-24 ℃
储血保管人员应当做好血液储藏温度的24 小时监测记录
第八条输血科接收血液中心发送的血液后,应当对血袋标签进行核对
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血液入库,做好登记;并按不同品种、血型和采血日期(或有效期),分别有序存放于专用储藏设施内
经办人签名并签署入库时间
血袋标签核对的主要内容是:(一)血站的名称;(二)献血编号或者条形码、血型;(三)血液品种;(四)采血日期及时间或者制备日期及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