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种重点整治的人身安全违章行为细化内容十六种重点整治的人身安全违章行为细化内容一、通用部分1.线路上作业不设防护, 作业人员不穿防护服、 不按规定下道。细化内容:线路包括路基、桥隧建筑物、轨道。防护根据作业性质有停车信号防护、 移动减速信号防护和作业标防护。使用停车信号防护、移动减速信号防护必须严格执行《技规》、《安规》中有关规定。在区间线路上进行不影响行车安全的作业,不需要以停车信号或移动减速信号防护时, 应在作业地段两端500 ~1000 米处列车运行方向左侧的路肩上设置作业标, 例如:路基侧沟作业、 内侧边坡作业;桥隧建筑物桥梁上部(桥梁、墩台、桥面)作业、隧道内作业;轨道(钢轨、轨枕、联结零件、道床、防爬设备)作业,以及其他需行走及跨越铁路线的作业等。 作业地段间距离(范围)超出 2000 米的(流动作业),可以不插作业标,但轨道作业必须派专人防护。其他不属于线路设备施工作业, 有文件规章规定要设置防护的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如装卸作业、检车作业等。群体(大班)作业人员和不影响行车安全的机具上道(道心、轨枕头等)行走时,前后必须要指定专人防护, 防护距离:(1)Vmax(列车速度下同)≤ 60km/h时,不小于 50m ;(2)V60km/h<Vmax ≤120km/h时,不小于 80m ;( 3)120km/h<Vmax ≤160km/h时,不小于 140m ;(4)160km/h<Vmax ≤200km/h时,不小于 200m 。防护服是指劳动安全防护用的鞋帽服装手套等物品。作业人员(以下相同)是指在线路(区间、站场股道、专用线)中进行巡道、 施工(作业)、检查、考核、指导等有关工作的人员或工作时间内需要行走线路道心、以及在线路轨道中逗留(不含跨越股道)的人员。严禁以防护帽替代防护背心, 军用迷彩服等代替劳保服; 穿劳保服后可以不穿防护背心。作业人员在线路上作业时禁止穿拖鞋、易滑溜、带钉、高跟、前后左右无帮(露脚趾、脚跟、两侧)的鞋。下道避车规定:⑴距钢轨头部外侧距离和有关要求:①Vmax ≤120km/h时,一般应满足 2m ;②120km/h<Vmax ≤160km/h时,不小于 2.5m ;③160km/h<Vmax ≤200km/h时,不小于 3.0m 。人员下道避车时应面向来车方向,认真了望,防止列车上的绳索、坠落物品伤人,撤出线路的机具、材料要堆放稳固,不得侵入限界,两线间不得停留人员和放置材料、机具。⑵本线来车按下列距离下道:①Vmax ≤60km/h时,不小于500m ;②60km/h<Vmax ≤120km/h时,不小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