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安全教育常识集锦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安全教育”。中学生安全教育有哪几种: 1.交通安全 2.校内外活动安全 3.消防安全 4.卫生防病,饮食家居安全 5.防震减灾安全6.夏季防溺水安全教育常识 第一部分:交通安全常识 一、道路交通安全常识1 指挥灯信号的含义 (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 (2)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 (3)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超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 (4)黄灯闪烁时,车辆、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行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须靠边行走; (2)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 (3)不准穿越、倚坐道口护拦。 (4)不准在道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5)列队通过道路时,每横列不准超过 2 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 乘车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乘坐公共电、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2)不准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汽车。 (3)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公共汽车、电厂、出租汽车和长途汽车。 (4)机动汽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5)乘坐货运机动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拦板上。 骑自行车、三轮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瞭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2)通过陡坡,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或途中车闸失效时,须下车推行。 (3)不准双手离把,攀扶其它车辆或手中持物。 (4)不准牵引车辆或被其它车辆牵引。 (5)不准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6)骑三轮车不准并行。 (7)未满 16 周岁的人,不准在道路上赶畜力车。 (8)未满 12 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 二、水上交通安全常识 1、不乘坐无牌无证船舶。 2、不乘坐客船、客渡船以外的船舶。 3、不乘坐超载船舶或人货混装的船舶。 4、不乘坐超冒险航行的船舶。 5、集体乘船应注意:要有老师带队,指挥,上下船要排成队,不得打闹、走动;要顺从船上工作人员指挥,维护好船上秩序。 第二部分:消防安全常识2 一、燃烧必须具备三个条件:有可燃物、有助燃物、有着火源。常见的火源有:明火、高温物体、火星、电火花、强光等。 二、生活中的因素引起的火灾主要包括:用火不慎、用电不慎、用油不慎、用气不慎、吸烟不慎、玩火、燃放烟花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