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知识常识,希望对您有帮助,谢谢知识常识分享南宁市补发工资纳入公积金缴存基数导读: 本文介绍在房屋卖房,购房资格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一些公务员的工资条显示,6 月底前,广西已一次性补发去年 10 月份至今年6 月份的工资调整部分。一下子多出这么一笔钱,有些市民产生疑虑:这笔钱是否纳入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计算?为此向南宁市公积金中心进行了咨询。细化公积金缴存规定和细节“其实,奖金、津贴、补贴等纳入工资总额计算公积金缴存,这是之前就有明确规定的,现在再出台通知,只是针对近期工资调整所涉及住房公积金缴交问题而进一步明确相关规定和操作细节,以便相关单位和部门依规进行缴交。”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规科科长表示,近日,不少南宁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已经陆续领到了一笔去年10 月份至今年 6 月份的工资调整部分。有些市民就产生了疑问,这笔资金是否也该纳入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内?为此,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关于南宁市机关事业单位绩效奖金、工资列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今后每年绩效奖金、绩效工资均应计入当年职工工资总额(8 月 3 日本报曾刊发报道《南宁绩效奖金工资列入公积金缴存基数》)。卖房知识常识,希望对您有帮助,谢谢知识常识分享《通知》还规定,今后每年绩效奖金、绩效工资均应计入当年职工工资总额。依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需每年调整一次,基本上于每年7月进行调整(当年7 月 1 日至次年 6 月 30 日为一个住房公积金年度)。今年公积金缴存基数将提高今年 6 月有关规定出台后,受调资影响,南宁市不少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都收到了去年10 月至今年 6 月的补发工资。这笔钱是否纳入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之中?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规科科长表示,南宁公积金中心与市财政局等单位协调,经市政府批准后确定: 去年 10 月至 12 月期间,职工因正常晋升、工资改革调整增加的工资均纳入今年7 月基数调整时的工资总额进行计提。已发放的去年绩效奖金可计入今年 7 月基数调整时的工资总额进行计提。这意味着今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将有所提高。“随着职工工资收入的整体提高,公积金的缴交额也在提高。”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规科科长说,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南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早就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