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太阳城海岸园林景观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南海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南海市园林绿化景观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决定将 南海太阳城海岸园林景观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地规定,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地原则 , 双方就本工程承发包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 订立本施工合同, 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简况1
1 工程名称: 南海太阳城海岸园林景观工程1
2 工程地点:南海市银河湾大道112 号
第二条承包范围及内容2
1 南海太阳城海岸园林景观工程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范围):园林景观建筑工程 , 园林水、电系统与设备设施配套工程, 园林景观小品与公共艺术配套设施工程、园林种植土回填及绿化工程(附范围图)及配套外网井盖地调整
(详见施工图纸)
2 在施工过程中 , 甲方可根据建设工程地实际需要, 对乙方承包范围内地工程进行变更或增减 , 乙方应予以配合并接受, 其工程费用及工期按实际增减工程量作相应调整
第三条承包方式1 / 8 乙方包工、包料(甲供材除外 , 甲供材详见甲供材附表) 、包工期、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运输及二次运输、包施工水电费、包苗木成活率、包税金、包维护等方式承包
园林景观建筑工程部分包保修 12 个月、绿化包养护 24 个月地承包方式 (绿化部分种植土按定额与实际回填土方量计算)
苗木由甲方提供 ,乙方负责进行种植与养护
第四条合同工期4
1 自 2010 年 9 月 15 到 2010 年 11 月 15 日, 总工期为61 个日历天
第五条质量标准5
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确认地施工图纸及经甲方确认地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 依照园林、装饰、安装、景观等相关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 保证本工程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验收及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