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2017 年 7 月目录1 总则1
1 编制目的1
2 编制依据1
3 汛期规定1
4 工作原则1
5 适用范围2 厦门台风、暴雨灾害特点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3
1 指挥机构3
2 指挥机构职责4 预防、预警机制4
1 预防、预警信息4
2 预防行动4
3 预案准备5 信息发布6 台风灾害应急响应6
1 Ⅳ级应急响应6
2 Ⅲ级应急响应6
3 Ⅱ级应急响应6
4 Ⅰ级应急响应6
5 应急响应结束7 暴雨洪水灾害应急响应7
1 Ⅲ级应急响应7
2 Ⅱ级应急响应7
3 Ⅰ级应急响应7
4 应急响应结束8 保障措施8
1 通信与信息保障8
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9 宣传、培训和演练9
1 宣传教育9
3 演练10 奖励与责任追究11 附则1 总则1
1 编制目的洪涝和台风(含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下同)是频繁发生并对我区威胁最大的自然灾害
为提高我区防洪、防台风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规范防洪防台风工作程序,促进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运行,最大程度减轻台风、 暴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稳定持续发展,特制订本预案
2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 、《福建省防洪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厦门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厦门经济特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集美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订
3 汛期规定根据厦门市暴雨洪水及台风的特点,每年4 月 15 日至 10月 31 日定为汛期,其中7、8、9 月为主汛期
4 工作原则1
1 坚持以人为本, 安全第一, 以防为主, 防抗结合, 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坚持统一指挥,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