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合同书合同编号:甲方(委托人):乙方(受托人):3 (以下称甲方)委托(以下称乙方)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计投资[1999]693 号)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工作的内容、要求和方式(一)工作内容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第一章总论第二章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迫切性第三章选址及建设规模第四章项目建设条件第五章工程建设方案第六章环境保护第七章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第八章投资估算及资金第九章项目建成后的经营管理第十章社会评价与风险分析第十一章结论及建议(二)工作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 的内容和要求应符合并达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主管部门对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所要求的内容和深度
(三)工作方式按约定向甲方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第二条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委托书后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在 20 年 月 日前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经审核确认后报相关政府部门评审,乙方应在收到相关政府部门评审意见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根据评审4 意见修改完善并向甲方提交 《可行性研究报告》 正式书面文本一式六份和相对应的光盘电子文本一份
以上时间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控制节点时间,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时间要求将编制 《可行性研究报告》 的内容分解编制相应的各项目工作所需的时间,投入相应人员, 按甲方的深度要求编制
如政府部门要求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时间提前,则乙方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时间也应相应提前,不得推后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及时、 有效地进行编制工作, 甲方应当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