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原理与实务【合并报表抵消有关内部交易而不调整或抵消盈余公积的说明】引起内部单位利润发生变化的内部交易等业务,编制合并报表抵消分录时,只需调整或抵消收入、成本以及资产等项目,不调整或抵消盈余公积项目
调整和抵销分录是从经济主体的角度来编制的,而盈余公积属于法律主体概念,编制调整和抵销分录涉及损益的,无需相应地调整盈余公积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盈余公积(包括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由单个企业按照当期实现的税后利润(即净利润 )计算提取
子公司当期计提盈余公积作为企业集团利润分配的一部分, 在合并利润分配表中予以反映和揭示
另一方面,子公司当期计提盈余公积作为子公司利润分配的结果,已形成子公司内部积累,从而也形成整个企业集团内部的积累
为了准确反映企业集团内部提取盈公积、内部积累的情况以及集团未分配利润情况,必须将子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作为企业集团提取的一部分予以反映
因此,在合并会计报表中必须再通过抵消分录将已经抵消的提取盈余公积的数额调整回来,既调整合并利润分配表中提取盈余公积的数额,也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盈余公积的数额
如果合并的是全资子公司,调整数为当期全额计提数;如果合并的是非全资子公司,调整数为当期全额计提数按股权比例享有的数额
以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抵消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例:分录一: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抵消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借: 股本 20,000,000 资本公积——年初 16,000,000 ——本年 750,000 盈余公积——年初 0 ——本年 1,000,000 未分配利润——年末 840,000 商誉 1,200,000 贷: 长期股权投资 32,072,000 少数股东权益 7,718,000 分录二:将抵消子公司的盈余公积补提回来:借:提取的盈余公积 1,000,000 *母公司控股比例贷:盈余公积 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