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投诉与行政复议标准作业程序一、目的规范员工投诉与行政复议工作,确保员工投诉能及时、准确、合理地得到解决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物业部经理以下员工在以下范围内的投诉处理工作:1、员工对本人或他人绩效考评结果不满的;2、员工对本人或他人奖罚结果不满的;3、其他须进行行政复议的行为
三、职责1、总经理负责员工投诉与行政复议工作的监控与结果的审批
2、人事部负责员工投诉的受理与行政复议的组织实施
3、投诉人负责查找或提供必要的事实依据
四、程序要点1、投诉原则
员工投诉须遵循以下原则:1 署名投诉的原则
2 逐级投诉的原则
3 谁投诉谁举证的原则
2、投诉要求(1) 投诉内容须符合适用范围所列各项
(2) 投诉内容力求简明、扼要、事实清楚,最好能附有关的证据或证明人姓名
(3) 公司不受理匿名投诉
投诉信要注明投诉人姓名、所在部门、联系方式等内容
(4) 投诉可采用口述或信件(电子邮件)形式
(5) 员工投诉的第一受理部门为公司人事部,第二受理部门为总经理室,原则上不得越级投诉
3、投诉的分类
按投诉的效果分为有效投诉与无效投诉两类:(1) 有效投诉:在公司规定的投诉范围内,不违背投诉原则,且经调查属实的
(2) 无效投诉:①在公司规定的范围外的;②匿名投诉的;③不提供证据的
4、投诉与行政复议程序(1) 投诉的提出:①书面投诉:——投诉人将需投诉的内容整理成文字,内容包括:被投诉人,所在部门、投诉的事实经过、投诉人姓名、所在部门、投诉日期等,并将有关的证据或线索附后;——投诉人将投诉信投入“员工意见箱”或通过邮局寄给人事部经理或直接交给人事部经理
②口头投诉:——投诉人到人事部经理处交需投诉的事项向人事部经理列举清楚;——人事部经理根据投诉人的口述,进行记录,并将记录结果出示给投诉人检查,投诉人予以签名确认后,由人事部经理告之于10 日内给予答复并请投诉人回去等消息
(2) 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