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 为规范公司福利管理制度,使福利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化,特修订此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和下属各门店所有正式员工及试用员工。第三条 : 本制度由培育处人力资源部起草,提请总裁批准执行,培育处人力资源部对本制度有最终解释权。第二章福利项目第四条: 公司有以下福利项目:社会保险、年终奖励、食宿福利、有薪假期、劳保福利、总裁津贴、年资津贴、通讯津贴、夜班津贴、调驻补贴、学历津贴、文康活动、教育培训、书刊订阅。第五条: 社会保险:凡公司员工均可办理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直接从工资中扣除代缴。第六条: 年终奖励:凡在当年12 月31日前为公司服务满三个月以上(含试用期)的正式任用的员工,公司将根据全年综合考核成绩发放一定金额的年终奖励,具体的发放时间和方式等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总裁办会议决定另行文通知。发放标准为:年终奖:当年最后一月所在岗位基位工资÷12×当年实际工作月下列人员不得享受该年度的年终奖:( 1)为公司服务不足三个月的;( 2)在年终奖发放之日前离职的;( 3)年度旷工累计达3次或有重大违纪行为的(指单次罚款超过¥100元的);( 4)当年缺勤 60天以上(不包括有薪休假时间)或事假超过20天及以上的;( 5)停薪留职未上班的(停薪留职后又上班的其未上班日期按缺勤计,套用上条办理);( 6)年终考核不合格的。(管理人员销售业绩连续三个月没有达标且没有明确改善者)第七条: 食宿福利:凡入职本公司的外地员工或离家路途较远的本地员工,公司免费提供住宿和配套适当的住宿设备、设施。员工宿舍均配备制冷空调,公司并根据不同的岗位职务级别安排不同的标准住宿。具体规定与标准请参见《宿舍管理规定》。公司提供一定额度的水电费用补贴,超出的总额按人均在月工资中扣除。公司提供免费的工作餐和住宿,但员工个人自动放弃此项权利的,公司将不作任何补助或补偿。员工与公司另有协议约定的,按协议处理。第八条:有薪假期:国家法定的有薪假期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年法定的节假日共 11 天。其中元旦 1 天( 1 月1 日)、春节 3 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劳动节1 天( 5 月1 日)、中秋(农历8月15日)、端午(农历5月5日)、清明 1天和国庆节 3天( 10 月1日、 2日、 3 日)。(一)、有薪年假(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