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管理制度标准模板(本模板有完整的逻辑框架,内容详实,稍作修改可直接使用,参考和实用价值高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规范全体员工离职管理工作, 确保日常工作和生产任务的连续性,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本制度办理
若有特殊,由总经理签字认可
第三条 相关人员职责1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的离职管理工作
离职人员所在部门协助人力资源部完成工作、事务的交接手续
财务部负责员工款项的核算与支付
第二章 离职定义第四条 合同离职员工终止履行受聘合同或协议而离职
第五条 员工辞职员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工作,有两种情形
公司同意,且视为辞职员工违约
公司同意,但视为员工部分履行合同(视实际情况由双方商定)
第六条自动离职员工因个人原因离开公司,有两种形式:1
申请辞去工作,但公司未同意而离职
第七条公司辞退、解聘1
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者,公司予以辞退
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公司可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但提前30天发布预先辞退通知
违反公司、国家相关法规、制度,情节较轻者,予以解聘
第八条公司开除违反公司、国家相关法规、制度,情节严重者,予以解聘
第三章 办理离职手续第九条 离职申请1
离职员工,不论是何种方式都应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并按照离职表相关要求逐级审批
员工离职的书面申报,应提前一个月报送
第十条员工离职应办理以下交接手续
工作移交,至离职员工将本人经办的各项工作、保管的各类工作性质资料等移交至指定的交接人员,并要求接交人在离职移交清单上签字确认,交接表见附表
第十一条结算1
当交接事项全部完成,方可对离职员工进行相关结算
离职员工的工作、违约金等款项的结算由财务、人力资源部、行政部共同进行